經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政府批準,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一宗“標準地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,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“標準地”地塊基本情況
(一)茅政儲出〔2020〕4號宗地
1.地塊范圍及性質:地塊位于茅箭區東城開發區胡家工業園,不動產單元號:420302009018GB70280W00000000,出讓用途為工業用地,出讓土地面積5634平方米(合8.45畝),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50年。該地塊拆遷和場平已完成。
2.規劃指標。容積率1.0-1.5,建筑密度不低于40%,綠地率不高于15%,限高24米。該宗地內不得單獨配建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。建設布局嚴格按照符合我局2020年12月3日公示的《茅箭區標準地項目(茅政儲出〔2020〕4號)》方案實施。
3.投資強度。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/畝。
4.稅收指標。畝均稅收不低于15萬元/畝。
5.入駐產業。汽車、摩托車總成及零件關鍵技術開發制造類項目。
6.掛牌起始價105萬元,需繳納競買保證金42萬元,單次加價幅度不得低于5萬元。
(二)掛牌要求
1.土地成交后,競得人通過資格審查,應在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原件與出讓人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。
2.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后45日內,競得人必須繳清全部土地價款,與茅箭區政府簽訂《“標準地”項目建設投資協議》,與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,競得人按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和《“標準地”項目建設投資協議》的約定使用土地。如因競得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的,出讓人將依法解除《成交確認書》,競得人保證金不予返還,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3.簽訂出讓合同且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繳清后10個工作日內,由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《交地確認書》。
4.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,在地塊所在地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,并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,辦理登記。
5.此宗“標準地”的耕地占用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等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承擔。
6.受讓人應嚴格執行本地塊的規劃條件,嚴格按照相關指標要求落實。受讓人須承諾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內開工,開工后兩年內全部竣工,并按《“標準地”項目建設投資協議》的約定辦理竣工驗收和達產復核。
二、競買資格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(除法律、法規和本公告另有規定外)均可參加競買。申請人應單獨競買。凡在本市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過程中有不良競買行為,涉嫌違法用地未接受處罰前,閑置土地,以及拖欠土地出讓價款的企業(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東),均不得申請競買。
三、競買報名
競買人須于2021年2月19日16時前(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)交納競買保證金,并到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土地儲備中心提交書面申請。申請人的競買資格將在2021年2月19日16時30分前予以確認。
四、掛牌時間地點
公告時間: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11日16時,計20天。
掛牌時間: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22日16時,計10天。
摘牌時間:2021年2月22日16時。
摘牌地點:十堰市北京路市民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本次掛牌出讓地塊均設有底價(保留價),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。
(二)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,摘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
(三)本次掛牌交易詳細資料見附件。
(四)聯系方式:
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:吳興鵬 0719-8780132。
(五)競買保證金賬戶:
收款全稱:十堰市茅箭區財政局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
開戶銀行:農商行十堰市茅箭支行
賬號:8201 0000 0006 17281
(六)網址:
中國土地市場網網址:http://www.landchina.com/
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:http://ggzyjy.shiyan.gov.cn/
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:http://gtzy.shiyan.gov.cn/
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
2021年1月23日
一、“標準地”地塊基本情況
(一)茅政儲出〔2020〕4號宗地
1.地塊范圍及性質:地塊位于茅箭區東城開發區胡家工業園,不動產單元號:420302009018GB70280W00000000,出讓用途為工業用地,出讓土地面積5634平方米(合8.45畝),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50年。該地塊拆遷和場平已完成。
2.規劃指標。容積率1.0-1.5,建筑密度不低于40%,綠地率不高于15%,限高24米。該宗地內不得單獨配建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。建設布局嚴格按照符合我局2020年12月3日公示的《茅箭區標準地項目(茅政儲出〔2020〕4號)》方案實施。
3.投資強度。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/畝。
4.稅收指標。畝均稅收不低于15萬元/畝。
5.入駐產業。汽車、摩托車總成及零件關鍵技術開發制造類項目。
6.掛牌起始價105萬元,需繳納競買保證金42萬元,單次加價幅度不得低于5萬元。
(二)掛牌要求
1.土地成交后,競得人通過資格審查,應在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原件與出讓人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。
2.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后45日內,競得人必須繳清全部土地價款,與茅箭區政府簽訂《“標準地”項目建設投資協議》,與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,競得人按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和《“標準地”項目建設投資協議》的約定使用土地。如因競得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的,出讓人將依法解除《成交確認書》,競得人保證金不予返還,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3.簽訂出讓合同且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繳清后10個工作日內,由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《交地確認書》。
4.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,在地塊所在地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,并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,辦理登記。
5.此宗“標準地”的耕地占用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等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承擔。
6.受讓人應嚴格執行本地塊的規劃條件,嚴格按照相關指標要求落實。受讓人須承諾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內開工,開工后兩年內全部竣工,并按《“標準地”項目建設投資協議》的約定辦理竣工驗收和達產復核。
二、競買資格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(除法律、法規和本公告另有規定外)均可參加競買。申請人應單獨競買。凡在本市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過程中有不良競買行為,涉嫌違法用地未接受處罰前,閑置土地,以及拖欠土地出讓價款的企業(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東),均不得申請競買。
三、競買報名
競買人須于2021年2月19日16時前(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)交納競買保證金,并到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土地儲備中心提交書面申請。申請人的競買資格將在2021年2月19日16時30分前予以確認。
四、掛牌時間地點
公告時間: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11日16時,計20天。
掛牌時間: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22日16時,計10天。
摘牌時間:2021年2月22日16時。
摘牌地點:十堰市北京路市民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本次掛牌出讓地塊均設有底價(保留價),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。
(二)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,摘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
(三)本次掛牌交易詳細資料見附件。
(四)聯系方式:
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:吳興鵬 0719-8780132。
(五)競買保證金賬戶:
收款全稱:十堰市茅箭區財政局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
開戶銀行:農商行十堰市茅箭支行
賬號:8201 0000 0006 17281
(六)網址:
中國土地市場網網址:http://www.landchina.com/
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:http://ggzyjy.shiyan.gov.cn/
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:http://gtzy.shiyan.gov.cn/
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
2021年1月23日
關鍵詞: / 出讓公告 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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